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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宇龙顺通信为用户提供直线通主被叫分摊业务的服务及4006企业热线网上营业厅服务,用户可以登陆宇龙顺通信的网站后台,自助进行选号、注册、查询话费、功能设定等相关服务项目;
第二条 本网站的内容归属宇龙顺通信所有,用户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通信服务并在提供的通信服务项目中选择和变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务,宇龙顺通信有权对用户的通信业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三条 宇龙顺通信提供网站的及时更新,为用户提供最新的4006企业热线信息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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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客户不得转让和出售国内4006企业热线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负责。
第三条 客户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达成的合作协议,在宇龙顺通信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关的通信服务费用,宇龙顺通信有权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对国内4006企业热线业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一条 预存话费根据客户所选择的号码不同,进行收费,详细点击网站页面的号码申请费用查询,进行详细费用查询;
第二条 续费充值最低600元起,当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月最低消费时,我们将通过用户的4006企业热线或者用户注册时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续费;如7个工作日内未续费的,系统自动将4006停机;
第三条 资费标准:主被叫分摊付费,主叫支付市话费;被叫接听0.3元/分钟(接听所产生的总费用由用户设定的呼转号码的资费标准而定,如:手机漫游时接听的费用为每分钟手机漫游费+0.3元)
;当用户开通时如不足一月,按照每天最低消费号码具体标准除以自然月天数计算,详询业务经理;
第四条 付费方式:通过网站自助缴费或按照网站公布的帐号往指定银行账户汇款。
第一条 注册用户段提供任意一部固定电话、小灵通或手机号码作为呼转号码即可办理,该呼转号码可以由用户在网通合作伙伴宇龙顺通信的网站上随时更改;
第二条 开通为网上自助办理登陆网站,根据提示办理开通。如通过其他方式汇款,请于汇款后及时与宇龙顺通信公司业务经理或客服联系,款额到帐后的2个工作日内即可开通;
第三条 用户在注册开通后,需立即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或在线发送给宇龙顺公司;
第四条 根据《电信法》,用户在注册开通后,如公司用户需在5日内将本协议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邮寄或传真给宇龙顺通信公司;如个人用户需在5日内将本协议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或传真给宇龙顺通信。否则会将您的号码冻结,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客服中心联系。
第一条 用户帐号内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月最低消费的,在7个工作日内未续费的;
第二条 4006企业热线用做违法违纪用途,经我公司发现或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的;
第三条 如果注册用户对宇龙顺通信服务不满,只有以下的追索权:
         1. 不再使用宇龙顺通信服务;
         2. 结束用户使用宇龙顺通信服务的资格;
         3. 通告宇龙顺通信停止该用户的服务。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宇龙顺通信服务的权利马上中
            止。 即时起,宇龙顺通信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义务,宇龙顺通信有权收回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
            码,并在一定期限后分配给其他用户使用。
第四条 宇龙顺通信如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执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自然灾害、法律或政府政策等不可抗的因素。)
用户和宇龙顺通信一致同意有关本协议,对于使用宇龙顺通信的服务产生的争议,宇龙顺通信有权选择受理该诉讼的有管辖权的法院。
本服务条款之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如服务条款之任何一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部分条款之无效或重新解释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法律效力。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